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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发表于 2017-12-01 13:16 管理员

各培养学院及2016级硕士研究生: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我校2016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进程,学校将于2017年12月20日前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级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会时间安排

开题报告会于2017年12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开题组织流程

(一)开题申请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要与导师共同研究,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按照《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试行)》(附件1),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附件2)和《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3),后经导师同意、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批后,交研究生学院审核。

(二)召开开题报告会

1.成立评议组

以培养学院为单位,成立由高级职称组成的5-9人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培养学院院长任组长,并主持开题报告会。小组成员由相关研究方向负责人提出,可聘请校外同领域的知名专家。

小组成员名单于开题报告会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研究生汇报

研究生将汇报的内容制作成PPT,进行10—15分钟的汇报。并将开题报告材料发给评议小组各位成员。

3.现场评议

研究生汇报结束后,评议小组对其开题报告进行提问,通过研究生的书面报告、口头报告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填写评审意见、修改建议及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分为“通过”或“不通过”。

开题报告通过者,进入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者必须在两周内重做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须延期毕业。

4.开题报告的修订及存档

研究生应及时根据开题报告会各位专家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修改。修改完成的《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4份)于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经导师签字及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送研究生学院存档。

四、其他说明

1.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者及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应提前提交延期或重新开题申请,经导师、学院审核、研究生学院批准后方能延期进行或重新开题。

2.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的基础,希望各位导师及研究生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开题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试行)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附件3: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4: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附件5: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