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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 通知发表于 2017-12-01 13:17 管理员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6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专业实践即将结束(为期20周,至2017年11月17日),为了做好专业实践的考核和总结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专业实践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准备材料
1.《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2.《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
3.10分钟以内的汇报ppt;
4.专业实践相关的其他成果。
二、考核组织
1.本次专业实践考核本着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目的,按照研究生分布情况,以研究方向单独或相互融合的方式进行分组。
2.各培养学院负责成立答辩组,答辩组应由相关研究方向的校内导师和部分校外导师组成,一般5~7人。
3.答辩时,研究生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考核办法
1.专业实践成绩包括实践平时成绩、成果评阅成绩和考核答辩成绩三部分。实践平时成绩由校内导师根据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表现并结合实践单位指导教师评价意见进行评定;成果评阅成绩由校内非本研究生导师根据总结报告等成果质量进行评阅评定;考核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结合研究生实践汇报、总结报告等成果质量、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实践平时成绩占30%,成果评阅成绩占20%,考核答辩成绩占50%。
2.专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
3.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合格及以上者可获得相应学分;凡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毕业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时间安排
1.考核答辩前研究生将装订并经校内导师审阅后的专业实践报告等成果交所在培养学院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分配并指定评阅人进行评阅,评阅人签写评价意见、评定成绩后于考核答辩前将成果返回培养学院。
2.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答辩工作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答辩过程由各答辩组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请于答辩工作开展前将相关信息报至研究生学院。
3.各答辩组于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实践成绩单、各研究生的实践手册及实践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考核答辩评分表、答辩图片资料按要求汇总后,上交研究生学院。
五、有关要求
1.各答辩组应认真做好本次专业实践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同时,应做好答辩现场的布置及相关图片资料的留存。
2.为了便于研究生间相互学习,要求研究生旁听所有本组同学的答辩过程。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