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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发表于 2017-11-27 16:42 管理员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保证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要求。

一、开题报告的意义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研究生能够综合运用工程理论、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设计、工程技术研发和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从而培养其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及管理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保证论文质量的有力措施,通过开题报告、专家评议把关,使研究生更好地了解课题进行中应注意和解决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明确论文目标,以保证学位论文选题更加科学、合理;同时,通过开题报告,可以促进研究生和导师间的相互交流,使导师和所在单位有关人员对研究生课题有所了解,以便有更多的人关心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

二、选题原则

学位论文选题得当与否,关系到学位论文的成败。选题时一般应掌握以下原则: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选题。学位论文题目的选择应在导师对研究生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结合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首先提出,征求研究生的意见后确定;或者是在研究生充分查阅文献以及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并经导师同意后确定。

2.选题应结合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实际,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具体包括产品研发、应用研究、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勘测、工程施工、工程规划等方面。选题应能达到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要求。

3.选题应充分结合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自身的基础,以发挥导师专长和调动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创造性。

4.选题应具备先进性、可行性、工程实用性和新颖性。

5.选题应充分考虑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即必要的实验设备和工程实际条件。

6.学位论文工作量要适宜、难度得当,保证在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任务。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

1.所选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存在问题分析及在我国的应用前景。

2.研究内容和拟解决工程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

3.研究方案。包括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

4.研究工作进度安排。包括学位论文的总工作量(需要时间的估计),各研究阶段的进度和要求,如文献调研、理论分析、工程设计、试件制作、实验调试、实验数据的分析处理、撰写论文等。

5.预期研究成果及应用价值。

6.研究工作基础及保障条件。主要包括与本选题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解决的途径,以及对其他单位的协作要求等。

四、开题报告的要求

1.开题时间。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内完成。

2.工作要求。研究生要进行系统的文献查阅和广泛的调查研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不少于3000字。

3.参考文献。开题报告应标注中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包括书籍、论文、专利、设计说明书、工程资料和设计标准等。参考文献总数原则上不少于30篇,其中,须有5篇以上近五年公开发表的外文文献。

五、组织与管理

1.开题申请。研究生要与导师共同研究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首先由研究生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开题申请前,研究生校内外导师应认真审阅开题报告,提出是否同意开题的意见。

2.开题报告会评议小组组成。以所在领域(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成立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9人组成的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负责人提出,可聘请校外同领域(或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领域(或研究方向)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名单在开题报告会前需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开题报告会的组织。研究生开题申请获准后,以所在领域(或研究方向)为单位组织开题,开题报告会由评议小组组长主持。

4.开题报告成绩评定。研究生陈述完开题报告后,评议小组须认真讨论、质疑并作出评议。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的选题是否来源于工程实际和所属工程领域;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是否适度和饱满;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工程应用价值,并体现作者的新思路、新见解。评议小组应视具体情况提出相应修改意见。

开题报告的考核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当各成员评分的均分为70分及以上且70分及以上评分人数超过成员数2/3时,视为“合格”,即通过;否则,视为“不合格”,即不通过。

开题报告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开题报告考核未通过者必须在两周内重作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须延期毕业。

5.开题报告书的修订及存档。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会各成员的意见,及时对开题报告进行认真的修改。修改完成的《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开题报告会结束后一周内,经导师签字及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批后,由各培养学院按要求报送研究生学院存档。

六、其他

1.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本人写出书面报告,导师签字同意,经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批,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如果研究内容有重大变化,需重作开题报告。

2.研究生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开题,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培养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准。原则上延期开题时间不超过1个月。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原《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基本要求(试行)》即行废止。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附件3: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

附件4:长春工程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