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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发表于 2017-12-26 16:46 管理员

关于开展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吉教职成字〔201643号)和《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吉教联字〔2015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年度考核范围:20152016年度聘为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的人员。

(二)聘期考核范围:2014年度聘为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工作主要参考聘任合同,其主要内容为“长白山技能名师”在本年度内或聘期内履行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实际在岗工作时间,以及与学校之间协议签订的权利和义务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较差四个等次。考评成绩达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80分—89分为“良好”等次,60分—79分为“一般”等次,达不到60分的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时间:1230日。被考核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第七教学楼7816室):

1.《“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6份。

2.个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下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电子版,纸质版一式6份。

3.年度内或聘期内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6份。

42014年度聘为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长白山技能名师”聘期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6份;个人聘期考核述职报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6份;聘期内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

(二)专家审核和组织答辩。

1.专家审核。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述职情况,对被考核人年度内或聘期内所取得学术成果、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取得的主要业绩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及目标。同时,对被考核人确定的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论证,看其是否达到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要求。

2.个人述职。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对个人授聘以来的岗位工作和业绩情况等作简要述职,要求制作PPT,述职时间为20分钟。

3.答辩考核。考核委员会针对考核材料及个人述职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答辩考核,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014年度聘为我校“长白山技能名师”岗位的人员只进行聘期述职及答辩。

(三)确定等级。学校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内容,结合被考核人个人述职、材料审核及专家提问情况进行打分。由考核委员会根据被考核人最终得分确定被考核人等级,并填写评语。

(四)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五)材料上报。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科建设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吉教职成字〔201643号)、《吉林省“长白山学者计划”和“长白山技能名师计划”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的《长白山技能名师聘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六、考核工作委员会

(一)学校成立“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长白山技能名师”的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

  任:孟祥萍

副主任:潘殿琦  闯少铭

  员:由相关学科专家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办公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考核。

(三)考核过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开。

联 系 人:冷 琳

联系方式:0431-85711192

    箱:lenglin@ccit.edu.cn

附件:

1.“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总结报告;

2.“长白山技能名师”聘期总结报告

3.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科建设办公室


附件1:长白山技能名师年度总结报告

附件2:长白山技能名师聘期总结报告

附件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长白山技能名师”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